花蓮警索賄案 12官警收押 -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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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警索賄案 12官警收押 - 自由時報
26 Jun 2011, 7:57 pm
花蓮警索賄案 12官警收押
還有1義警收押禁見
〔記者楊宜中/花蓮報導〕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縣警局13名官警涉嫌賭博性電玩收賄弊案,花蓮地院昨裁定將4名偵查隊長在內的12名官警、1名義警收押禁見。
昨天被收押的官警,警官部分包括花蓮刑警大隊偵二隊長陳金標、花蓮警分局偵查隊長李坦鴻、新城警分局偵查隊長李景明、吉安警分局偵查隊長郭汝俊、花蓮縣警局督察員黃景白;巡佐及警員部分包括花蓮警分局警佐江奉麟、警員楊智評、邱建宏、吉安警分局偵查佐許文豪、花蓮縣警局婦幼隊偵查佐葉佑仁、花蓮縣警局督察室巡佐湯琦弘;另花蓮警分局民防中隊長張炎清也被法官裁定收押。至今天凌晨2時,花蓮警分局組長吳世明也被裁定收押。
從24日檢調偵辦官警涉案以來,儘管官警家屬都對官警的清白有信心,並認為從官警家中搜出疑似電玩業者饋贈的皇家禮砲等洋酒不具證據力,但據知,檢調從不同官警家中搜出洋酒批號都相近。
家中洋酒批號都相近
這起電玩收賄案起於去年底,花蓮地檢署經長期佈線及通訊監察,甚至派出線民,前往被鎖定有賭博電玩的電子遊藝場、附設賭博性電玩的超商,把玩賭博性電子機台,確認這些店家確實有金錢的輸贏兌換後,決定展開查緝行動。
但當檢察官仍在等待適當時機進行查緝行動時,「檢察官即將查緝賭博性電玩」的消息竟然走漏,疑警方內部有人通風報信,被鎖定即將進行查緝的8家電子遊藝場、附設賭博性電玩超商,竟不約而同撤離機台,檢方為了不讓佈線的心血白費,跳過花蓮縣警局,指揮調查、憲調及海巡人員行動,最後還是查獲部分賭博性電玩,並起出帳冊等證物。證物中顯示花蓮縣警局官警涉嫌從民國95年至去年中,以收禮、插乾股、互助會方式,每月定期索取2到3萬元不等的賄款。
4偵查隊長收押禁見
檢方深入追查警方官警涉收賄包庇等事證,今年4月向花蓮地院聲押4名賭博超商負責人、幹部,法官裁定交保,但花蓮地檢署檢察官不服提出抗告,經抗告成功,4人被裁定收押禁見。
一群自稱是被檢察官指控向賭博性電玩業者收賄的官警家屬,昨天在花蓮地檢署外抗議檢察官漠視人權、疲勞轟炸、檢察官擴權、亂槍打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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